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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清心 2025-03-27 14:04:26 短句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序流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在政府机构、事业单国有独资国有独资公司之间进行的无偿转移。  知识产权解决方案是针对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的一整套全面的解决方案。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版权保护、知识产权评知识产权运营等。通过专业的服务,保护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核心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优化企业的知识产权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 可以了解一下深圳市唯德科创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唯德科创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德)公司位于深圳,是专业提供代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供应商,唯德凭借强大的实力和深厚的专利行业积累,产品自上市推广以来,已为众多家企业及代理机构提供持续稳定的软件服务。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法律分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发产权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程序、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批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五条指出,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转产权时,由所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即可。第九条划转双方需组织被划转企业进行审计或清产核资,并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划转依据。第十条划转双方需就无偿划转事项协商一致,签订划转协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指引详细规定了划转行为的流程、条件与要求,以确保国有产权的有序、合规流转。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如下: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国有独资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国有独资企业之间可以无偿划转所持有的国有产权(包括持有的非国有独资企业产权)。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国有独资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企业国有产权在不同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依据划转双方的产权归属关系,由所出资企业分别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无偿划转要求通过更严格的程序对国有资产进行保护,国资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行政审批便是其中重要的一环。2005年,国资委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39号,以下称《暂行办法》),是第一部对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程序进行系统规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

《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适用本办法。根据《暂行办法》,无偿划转的划入方(划出方)方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国有独资国有独资公司;《工作指引》增加了国有一人公司作为无偿划转主体。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详细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批准程序。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在同一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产权时,需由所出资企业共同向国资监管机构申请批准。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国有独资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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